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
根据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(2022)粤15执恢2号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的通知,因无法收回以下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及《房屋所有权证》,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,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4年3月29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,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转移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中国竞彩网:行政新区永平路北 中国竞彩网:自然资源局
联系方式:0660-88239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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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3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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